2012年11月30日上午,荷蘭萊頓大學漢學研究所陳玫妏博士在A602發表題為“社會是什麽?人類學的社會和儀式研究”的演講😡。講座由意昂3張江華教授主持🥥,意昂3体育🤦🏼♀️、文意昂3、哲學系的學生們聆聽了講座🤷♀️👨👦。
陳博士梳理了人類學如何理解社會的理論脈絡,認為人類學對社會的認識經歷了社會實體論到社會性的路徑,對儀式的研究則發展到了對儀式化的儀式和失敗的儀式的關註。在由塗爾幹開創的社會理論裏🤶🏿,社會被視為一個界限分明的實體👨🏽🎤,儀式的目的在於社會團結💋。社會真的是這樣嗎?在塗爾幹的論斷上,人類學家和社會學家們展開了一系列討論。采取功能主義觀點的英國人類學家拉德克利夫-布朗認為👩🏿🎓,在儀式的過程中👨🏿🦳,社會的沖突面相得以顯現,但儀式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消除這種沖突而實現團結♟😄。盡管拉德克利夫-布朗關註到了社會沖突🧑🏻🦱,但他仍舊認為社會的本質仍舊是一個團結的、界限分明的實體。後塗爾幹時代的學者們則徹底顛覆了這種觀點⏸,將對社會的認識推進到一個新的起點🧑🦽➡️。維克多•特納將社會視為一場戲劇,Roy Wagner和Marily Strathern(史翠珊)則認為社會是一種構成關系,並非實體,提出“社會性”的概念👨🦰。在他們的觀念裏👰🏽♀️,儀式是一種文化的隱喻🏑,儀式創造了一個象征時空,流動的社會關系在這裏交流和溝通。高夫曼(Erving Goffman)從符號互動出發理解社會性,打破了儀式與信仰、宗教的聯系,與日常生活的先驗的聯系,儀式稱為了儀式化的儀式,其目的不再是為了促進社會的團結,而是實現對人身體的控製。對失敗的儀式的研究也體現了儀式與信仰👩❤️💋👩,宗教的割裂,認為儀式是一種社會成員表達理想文化價值的途徑。
講座最後的互動環節🧘,陳博士就如何學習理論運用理論思考問題♏️,如何做文獻綜述等問題與在場師生進行交流。(供稿👨❤️👨:胡冬雯)